一、古籍与地方民族文献室主要为我校教师、研究生提供查阅服务,一般不对外开放。校内读者实行特约服务,读者须填写申请书,经部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;古籍文献原则上不提供查阅服务,如确有需要,须经馆长批准。
二、校外读者需交验其所属机构正式介绍信(介绍信中须写明查阅资料人员姓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)以及带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申请,经馆长批准,并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查阅。
三、古籍与地方民族文献室实行闭架管理。所有古籍和地方民族文献一律不外借,只允许在本室阅览。
四、读者查阅古籍或地方民族文献,应首先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,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取书,交给读者。读者需办理查阅登记手续,工作人员在“古籍或地方民族文献查阅登记记录表”上填写信息并请读者签字。读者查阅后如数归还,经工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。
五、读者进入本室请出示有效证件,做好登记,在指定的位置按要求阅览,禁止带书包、电脑包、塑料袋、手提纸袋入内。请勿将饮用水放置于阅览桌上或古籍旁边,以免不慎碰翻浸湿书籍。
六、古籍或地方民族文献图书为特藏文献,阅览时须小心谨慎,倍加爱护,轻拿轻放,不得将手指沾湿翻书页、折页角,或将胳膊压在书上作笔记,以防书页破损;严禁在书上勾划涂抹、批注或圈点。
七、读者抄写资料一律使用铅笔,禁止使用钢笔、自来水笔,以免墨水污染书籍,凡对书籍造成污损的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八、所阅览的古籍或地方民族文献,禁止擅自带出本室,禁止拍照和复制。
九、为保护珍贵文献,破损严重的古籍一律不提供查阅。
十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严禁高声喧哗。
十一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,严禁吸烟,废弃物放入纸篓,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