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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文献古籍室读者须知

核稿:编辑:admintsg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06日点击数:

一、文献古籍一般不对外开放,实行闭架管理,如确有需要,须经馆长批准(仅限于教师阅览)。

二、读者查阅古籍应首先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,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取书,交给读者。读者需办理查阅登记手续,工作人员在“古籍文献查阅登记记录表”上填写信息并请读者签字。读者查阅后如数归还,经工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。

三、读者进入本室请出示有效证件,做好登记,在指定的位置按要求阅览,禁止带书包、电脑包、塑料袋、手提纸袋入内。请勿将饮用水放置于阅览桌上或古籍旁边,以免不慎碰翻浸湿书籍。

四、古籍文献图书为特藏文献,阅览时须小心谨慎,倍加爱护,轻拿轻放,不得将手指沾湿翻书页、折页角,或将胳膊压在书上作笔记,以防书页破损;严禁在书上勾划涂抹、批注或圈点。

五、读者抄写资料一律使用铅笔,禁止使用钢笔、自来水笔,以免墨水污染书籍,凡对书籍造成污损的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六、所阅览的古籍文献,禁止擅自带出本室,禁止拍照和复制。

七、为保护珍贵文献,破损严重的古籍一律不提供查阅。

八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严禁高声喧哗。

九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,严禁吸烟,废弃物放入纸篓,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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